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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4 10:45:00
是谁霸占了我的土地
尊敬的领导:
由稳定的经济社会引起的官员在职位上作风不正,行为不正当引起的政治和社会问题。由作风不正进而产生的结党营私、寻私枉法、颠倒黑白等各种犯罪。党员干部作风不正、不实主要表现:一是在思想上脱离群众。有的对群众冷漠,被动联系多,主动联系少,不能做到“常”、“长”二字。
二是在工作上脱离群众。实践能力差,只会纸上谈兵,常常好心办坏事。三是在生活上脱离群众。有的对群众冷暖安危置若罔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
腐败盗窃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破坏党的名誉、影响社会稳定、百姓利益。包括经济犯罪、政治犯罪、作风犯罪三个主要问题。 腐败会破坏国防安全,导致社会矛盾突出,产生社会黑暗。
习总一针见血的指出:政法机关和执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还不仅仅是一个利益问题,很多都涉及人权、人命。有的搞了腐败,自己得了一些好处,但无辜的人就有牢狱之灾,甚至要脑袋落地!看到这样的现象,群众心理当然就会有号,这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
习近平强调,事实就是事实,公理就是公理。在事实和公理面前,一切信口雌黄、指鹿为马的言行都是徒劳的。黑的就是黑的,说一万遍也不可能变成白的;白的就是白的, 说一万遍也不可能变成黑的。一切颠倒黑白的做法,最后都只能是自欺欺人。习总说: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
本人为了地方政府更加清正廉洁、更加为人民服务,下面把发生在本人自身的事反映给市纪委。希望领导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良性互动、共同发力。
经过:由2009/02拆迁开始动员我未同意是因为县政府拆迁办3月份同意帮我把老家【新屯乡居庄村】宅基地的案子执行到位,我表示他们能做到,我立马签字、交出土地证和房产证、拆房走人。没有想到在我没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前鸿基家园的开发商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盖好楼买了,并给业主办了房产证。更没有想到会发生2009-5-18日半夜、2011-7-15日半夜、2011-7-24日半夜的一系列暴力拆除事件:
一、5-18凌晨2点推倒了我家的两间南房及大门致使我家鸡犬不宁。
二、7月15日凌晨3时许,有20多名身穿黑色制服,全带白色手套的不明身份的黑社会人员,手持大刀片,暴闯进民宅枣强县枣强镇建设北路建北小区32号冯立营家,进屋就乱砍、乱砸、乱枪......抢走现金15.3万元人民币。有一伙人把杨忠运(66岁、农民)抬出屋院外、用黄色胶带封住口、捆绑住胳膊、背手、双腿脚......。另有一伙人把冯福照(71岁、农民)抬出屋院外后扔在碎玻璃石渣上面,冯福照当场昏死(休克)后苏醒、全身是血(于2013年冬过早的离开人世)。后又来辆大型铲车,推倒了房......20多名黑社会人员全部向“鸿基嘉园”的办公楼上跑去。
同日上午,杨忠运(手机:15297654213)之子冯立文(微信/手机:18203348903)知道后迅速赶到,见状拨打了110。
三、7月24日凌晨1时许,枣强县枣强镇建设北路建北小区32号冯立营(教师)被8名不明身份的黑社会人员暴打后捆绑、塞进一辆面包车内;另把妻姚新俊(警察)光着脚及光着身子的8岁儿子冯中基塞进了另一个面包车内。绑架到无人地丢下,逃之夭夭。妻光着脚,我背着儿子来到家看到“7.15”冯立营被毁坏房屋的现场被清除。我们一家人来到家对面利用某人的手机拨打了“110”报了案。
县刑侦大队在2011年7月26日立了“7.15”日的“冯立营被毁坏房屋案”至今依然不破,而对“7.24”暴力绑架人质袭警抢劫被毁坏房屋案(破坏了“冯立营被毁坏房屋案”的现场)至今不立案。2016年5月11日到衡水市打黑队报“7.24”案,无果。
本人坚信:在习总“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大环境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已在当下,我们等着看、看得见!“天都亮了还怕鬼么?”本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监督行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纠正领导干部任性滥权违法犯罪,为了伸张正义的正能量,提请社会依法监督此事。
此致
申请人:冯立营
手机:13785847933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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